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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手房中介背后...

发表于2008-02-27
中介背后...
1、咨询时:当顾客在咨询经纪人有什么房源时,往往会质疑这个公司房源的真实性。因为当你看到房产公司外面所发布的房源信息有你感兴趣的时,经纪人却告知你,这套房子已经租(售)出。这个时候顾客往往会说,既然租(售)出去了,为何还贴在外面。其实,一套房子租(售)后,房产公司不一定立即得知情况。况且,有些房源是易有易无的。所谓易有易无,指的是一些房子容易的租(售)后,又有相似的房源报过来。所以,房产公司没必要急于去更新。因为,外面的广告只是起一种引导作用,要了解较为详细的情况,还是由经纪人亲自为你解说比较直接。所以,假如这时候有经纪人出来接待你,你最好直接咨询他。
2、看房时:有些顾客是抱着看看的态度来到中介公司的,他们只是来了解一下行情而已。而中介方却要为这些来自不同地方的一批又一批的客人不厌其烦的打电话给业主,或是拿起钥匙,跑上跑下,当中的人力物力也要耗费相当。而某些顾客在中介的带领下看到了房子,由于不满意,却又扭头就走了。而这个时候,中介经纪人或许还是饿着肚子带顾客看房的,从某个偏远角落赶来的业主连汗水都没停流呢,这下气了业主,害了中介啊!下一次要再叫这个业主来看房子就不那么容易了。不过没看中房子未必是坏事,起码不会碰上跑单(所谓‘跑单’,就是只购买方不通过中介方直接找到出售方成交,从而省掉中介佣金)。有的顾客看上房子了,就千万百计联系上业主,到茶馆还是什么地方去商量重要细节了。所以,看房前,经纪人都会要求顾客签上一份看房书,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当然,更重要的是中介方,因为他们的利益比较容易受到威胁)。可是,有些顾客认为这样会受到约束,拒绝签章。中介业因为制度没有非常完善,也促使诸多中介公司为此屡屡埋单了。
3、成交前:有意向的顾客往往会问中介方这套房产多少钱可以出售。当中介方说出价格时,某些顾客会说,他朋友等买了一套相似房产怎么价格没有这么高,并且质疑中介是不是想赚差价。其实,绝大多数并非如此。首先,价格是业主定的,售价当然依据不同业主价位不同;其次,这一般只是报价,因为中介方一般不会同你说出他们大概了解的业主心中价格的底限,要知道,市场允许讨价还价,就算他们告诉你底价了,你还是觉得不够,还是想再少,当然,当中介方觉得你确实有能力也有诚意想购买时,他们也会尽可能的让你跟业主面对面交谈,这对于顾客也是最理想的。但是,在成交前,很多顾客还是会将中介佣金搬上议题,这个时候,经过一番的讨价还价,可能留给中介公司的已经是为数不多的了。
4、成交后:许多购买方和出售方达到目的也付出了之后,就认为没有和中介再打交道的必要了。他们双方成了好朋友,中介这个牵线人却永远的出局了,要知道,在他们的眼中,中介经纪人的地位是多么渺小,当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受到影响以及误会造成的。笔者与许多顾客一直以来都算是好朋友,但要做到这样却相当困难。因为,就算经纪人帮顾客找到满意的房产之后,顾客也不会完全信任他,毕竟,中介一直让人感觉和‘黑’字有染,在很多人眼中,都只认为中介不论做什么,都喜欢从中牟利的。这一点,也使得中介很难与顾客成为真正的朋友。要知道,朋友多了路好走啊。
5、中介费:很多人都认为中介公司存在着暴利。其实生活中,有很多商品都存在着暴利,只是没有中介费这样显而易见而已。通常,中介费是收取购买方的3%及出售方的2%(指成交总价),但是,广州的房产买卖市场已经形成了‘实收’的习惯了。所谓‘实收’,是指出售方实际要收到多少钱,而所有的交易及中介费用等均不负责。所以出售方本身要支付的2%实际上分摊到了购买方身上,从而使购买方觉得负担太重。其实, ‘实收’的前提已经是出售方将房价降下来了。换言之,若是非‘实收’,则出售方仍会将他还要付出的费用含在房款中再行报价。而厦门中介成交的情况有一大部分是合作,也就是两家物业之间配合完成,当然,中介费实际拿到了也是两家再分。说它暴利?错了!现在的房产中介市场,竞争非常大,早就无暴利可言了。因为中介公司的成本,已经不只是早期单纯的‘一台电话、两张桌子’了。有的中介公司装修一个门面,装修费用都要用上十几二十万元不等。公司设备:空调,电脑,柜台,办公桌椅等等,也要花上一万二万,大型的单单电脑就要用上十几台以上。就连广告灯箱都不再像早期那样简陋了。水电费、宽带费,就连电话费一个月都要数千元,更别提报纸及网络上的广告费了,据说有许多公司,单月业绩共六七万,单广告费就支付了三四万元。公司负责人的压力大,员工的压力也很大。因为这个行业普遍的薪资制度是无底薪,纯抽成。很多新入行的经纪人,在前几个月没有收获的情况下,还要花上几千上万元作为生活成本,有的连生活都成了问题,只好选择改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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