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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拆迁评估新规出台 房价评估时间点引争议

发表于2011-06-08
发表于2011-06-08
对于这一调整,王才亮并不看好。有可能征收决定公告之后,并没有人马上去找老百姓谈,“拖半年再去的话,房价可能翻了一番。”他说。在他看来,最好能以订立合同的时间为房屋价值评估时点。

发表于2011-06-08

王才亮将进一步规范的希望放到了最高法将出台的司法解释上。

发表于2011-06-08
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行政强拆的权力由此转移至人民法院,但具体如何处理相关的矛盾纠纷,仍存在立法空白。

发表于2011-06-08
发表于2011-06-08
专家委员会应向社会开放

发表于2011-06-08
发表于2011-06-08
若被征收人或房管部门对评估价格不满意,可申请复核评估。而对申请的时间,新办法作了延长,由原先的5日延长到10日。

发表于2011-06-08
而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还可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新办法规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专家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发表于2011-06-08
对此,王才亮表示,专家委员会主要组成人员还是评估师,与初次评估的人员有多方牵扯,比如是同行、同业、同学、朋友等。而且关键是离不开房管部门的主导,因此很难脱离利益上的切割。“第三方应该是向社会招的,由他们来组织鉴定。”王才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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