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购房贷款批不下来能否退回首付款
- 发表于2011-08-15
国家房地产调控不断出台措施,包括首付最低三成,加息,限购等各种措施。其中购房贷款审批越来越严,贷款越来越难,如果购房贷款批不下来,购房定金能否退呢?
- 发表于2011-08-15
因为国家政策变化,银行不给购房者提供贷款导致与开发商或者业主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是一种不可预测的因素,不是买方单方原因造成的,买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或者购房款。
- 发表于2011-08-15
购房者要求退还定金的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任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不过,目前对于凑不齐首付款要求退定金的做法,业界还存在一定争议。
- 发表于2011-08-16
确实,这种事确实挺急人的,不过既然交了首付,即使办不成贷款开发商也不会全额退给你的
- 发表于2011-08-16
肯定会支付一部分的违约金的!
- 发表于2011-08-16
交钱容易退钱难呢!
- 发表于2011-08-16
当然可以退房并退回首付款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发表于2011-08-16
交钱容易退钱难哪!